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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马嘉悦)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近期部分头部私募收到通知,北京辖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主体监管试点正式启动。有业内人士称,今年5月底,就曾收到《北京辖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主体监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称,北京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庞大、类型多样、情况复杂,针对性采取适合的监管方式,可能是较为合理的监管工作方向。
北京一位私募人士称,此次主体监管试点是有助于行业风险的事前监管,纳入首批名单的有20家证券类私募,大多为百亿级私募,如明毅资产、乐瑞资产、淡水泉、仁桥资产、九坤投资、聚宽投资等。
方案显示,北京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庞大、类型多样、情况复杂,通过分类分层的方式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划分为多种类型,针对性采取适合的监管方式,可能是较为合理的监管工作方向。其中主体监管模式是针对头部机构这一重要主体类型的监管工作方式。
方案明确称,考虑到大型民营头部机构具有规范性、专业性、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特点,对于监管部门了解行业最佳实践、引导行业发展方向、服务北京市等工作目标均能起到积极作用,北京证监局按照管理规模和投资者数量排名,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头部民营机构作为主体监管工作试点对象。
据方案,此次北京辖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主体监管试点的工作方式和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私募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指定邮箱报送《管理人档案表》《基金产品情况表》,监管将在此基础上建立主体监管机构台账,用于跟进主体监管机构情况。具体来看,报送情况包括管理人股东、员工等基本情况,管理人主要财务数据,内部制度建设和内控监督情况,以及合规及风险管理情况等。
方案还要求,私募及主要股东、关联方发生负面舆情、重大诉讼或涉众投诉、重大控制权变动等情形,应及时向指定邮箱提交书面报告或《重大事项报告书》,紧急情况应口头告知联系人。
二是强化监管激励。方案指出,根据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情况,监管将视情况向基金业协会通报主体监管对象相关的正面、负面信息,如建议加快办理管理人登记或产品备案、纳入分类整治列异名单、暂停产品备案等,通过双向激励起到积极引导规范展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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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