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8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在2018年,中国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要的改革,旨在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同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税力度。这一改革的核心是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将原有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体系优化为6级,并且提高了起征点。
根据2018年的个税税率表,综合所得的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适用3%的税率;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这一调整使得中低收入者享受到了更多的税收减免,同时也确保了高收入者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
此外,2018年的个税改革还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这一系列改革措施不仅有助于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消费增长,也体现了政府对于公平税制和民生福祉的关注与重视。
总之,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改革是一次全面而深入的税制调整,既考虑到了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又兼顾了社会公平的原则,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