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2020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0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红头文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乌鲁木齐头条# 2023年,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最高补助50万元?农民住房统一规划,建房不花钱了?
1、宅基地:对于退出宅基地的事,在2020年的时候,就开始在一些地方试点。目前来看,各地宅基地退出机制都不一样,有的地方是直接给农民发放补偿款的,有的地方可以抵扣农民进城买房的部分金额,有的地方采取不补偿的“地票”制度等等。
2、统一规划:这个只是对农房建设的外观、颜色和样式进行了统一管理,并没有说要统一帮助农民建房子。所以,大家千万别理解错了意思。
【最高法裁判规则|迁户回村定居的退休人员有权重修祖宅或申请宅基地建房】
退休人员将户籍迁回农村,并自退休以后一直居住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之中,依靠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作为其基本的生活和居住保障,形成了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因此,当原祖宅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继续居住之后,其有权申请重修祖宅或者根据规划向所在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异地建房居住建房。
【案例索引:(2020)最高法行再375号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行政司法裁判规则# #农业农村法律实务# #宅基地法律实务# #律师执业经验# #重庆头条#
2020年宅基地确权即将结束,以下三点,家在农村的朋友一定要注意了!
第一点,宅基地是农民的生活根本。想在农村盖房,享受各项农村福利,没有一块宅基地是绝对不行的。根据通知,2020年底基本就要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确权登记。如果你家还没确权,那就要上点心了!赶紧到村委会了解下是啥情况。
第二点,没有分户的家庭也可以申请宅基地。如果家里人多,孩子还小,没到分户的年龄,担心以后孩子结婚没有宅基地的,都可以去当地村委会申请。
第三点,农村宅基地可以有偿退出。现在不少人已经进城生活,而且把户口也迁到了城里。如果你们已经没有继续在农村生活的打算,可以申请自愿退出宅基地,会有一定的补偿。具体要根据当地的年均收入水平来算。像西安的补偿标准在23万左右,重庆垫江为12万/亩。但要注意的是,一旦退出宅基地,再想申请基本就很难了。
这几年国家对农村的发展扶持是相当大,农村户口变得越来越金贵,确定好各家各户的宅基地也能更好地维护咱们农民的合法权益。[奋斗]
如果一家人户口已不在村里,但村里有房子,该怎么办?这是困扰不少人的问题,如果不懂得处理的方法,房子可能就没有了。
在村委会工作的表哥说:现在有不少农村人到大城市落户生根。在农村,他们依然有房产,这些房产随着老一辈的去世变成了无人照看的房子,对于这些房子的处理有几种方法:
一、回到老家对房子进行修缮
年轻人在大城市生活,户口没有在农村,但宅基地上的房子还是这家人的。如果老一辈去世,去世之前留下了遗嘱,那么,年轻一代就能够继续自家房子的所有权。
这时,年轻人可以对房子进行适当的修缮、翻新,也可以改变房屋的内部格局,然后继续居住。
二、可以把房屋卖掉
农村人把户口迁出了村里,就不再是村里的集体成员,而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如果房子的主人不想拥有这套房子,可以把房子卖掉。因为主人只拥有房子,房子所在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的,房子与宅基地必须一体,所以他们只能把房子卖给同村的村民。
卖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把房子卖给外乡人,他们不是村集体的成员,卖给他们是属于非法买卖,村委会发现了会阻止干预。另外,房子卖出去以后就不能在村里重新申请宅基地了,因为你已经放弃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三、把房子还给村集体
有的人在外生活久了,不想再回农村生活,他们的房子可以还给村集体,这时,可以向村委会提出有偿退出,让村委会给予一定资金的补偿。
四、任房子坍塌被村集体收回
有些房子年久失修,早已破烂不堪,在风雨的侵蚀下,很快倒塌。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倒塌之后,主人的户口又不在村里,地不能随屋走,这时,村委会有权回收宅基地,他们可以重新分配。
五、为宅基地做不动产权证,然后把户口迁回农村
2020年出台了新的政策,宅基地和房子是一体的,只要房子的主人是合法继承人,他们可以回农村对房子进行确权,取得了房子的不动产权之后,就可以把户口迁回来。再次享受农村集体的福利。
六、不能把房子推倒重建
在农村的房子,如果破败了,只能进行重新加固装修,一定不能把房子推倒重建或者新建房子。房子属于祖宅,主人的子女依法具有继承权,他们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包括种植的树木,但不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只能对房子进行修缮,不能重建。
写在最后:
农村宅基地是一个热门话题,不少人存在困惑,以上告诉大家处理的方法,不过大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宅基地上的房子必须能够住人,房子和土地才能被继承。如果房子倒塌了,这块宅基地就不能继承了。
2、每个人拥有的宅基地面积是固定的,超过的面积不能被继承。
3、如果老房子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超出的面积也不能被继承。
总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只有本村村民才能享受它的福利,户口迁出村集体,就不再是村集体的成员,只能拥有老房子的使用权,而不能重建或者新建。
#南阳头条#好消息!作为千万人口的农业大市南阳,乡村振兴中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引起大伙研究,不知人们是否对新土地法有所了解,笔者对乡村振兴下游研究多年,所以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批(2020年起)宅基地审批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该类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批准。
另一种情况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为适应“放管服”改革的需要,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宅基地使用权将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批,大大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时间。为乡村振兴点赞,为放管服点赞……
[cp]农村不让建房?新土地管理法通过了,不必担心宅基地批不下来!
专注征地拆迁的 北京史西宁律师 2020-10-10


土地权利已经完成,而且住宅用地的权利工作也将在2020年全面改善,在此之前,农民最大的感受无疑是“农村不允许盖房子”,当然这只是一种错觉,只是由于上一个国家的土地权利确定后发现的一些乱像,所以不知道怎么下一步,你的审批自然是难上加难。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总结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流程。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明确申请审查程序
①农户提出书面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②村民小组讨论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级组织审查。
③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组织终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二)完善审核批准机制
④乡镇受理审核
乡镇政府亚奥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动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意见。()多部门内部联动)
⑤乡镇政府审批
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鼓励地方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一并发放,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⑥县级政府备案
乡镇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三)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
⑦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
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
⑧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
经批准用地建设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⑨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
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⑩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史律师提醒∶
大家都知道,以前建农村房子是一件很普遍的现象,一般房子里有钱的都是需要重建或重建房子的,因为以前的瓦房实在不敢恭维,建房子的时候去的手续也很简单,一般只是向村子打个招呼,然后就可以施工建房子了,但是随着土地和宅地的确权工作的推进,房屋被超占领,有很多房子,擅自改变农地的性质建造房子,发现国家的土地资源被大量浪费。
因此,一些村子基本上都是利用住宅区控制,而另一方面,住宅的批准却很难,很多农村的住房都浪费了土地资源,去很多城市打工挣钱,所以国家也制定了很多对策,比如资源有偿退出农村土地和宅地的承包权,可以向不想留在农村的农民舍弃农村土地,当然不能建几个房子建设的农民也有新的方法。
通过了新的土地管理方法,在一个家庭的基础上,这一项政策实行,其中有为农民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只要家里没有宅地,没有特殊情况,各村就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迟申请宅地。[/cp]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调查统计】,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报送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由省农业农村厅进行汇总,合理编制年度农民建房任务,提出年度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建议。
——浙农经发〔2020〕1 号
【手抄民法典第70天】
1.宅基地制度是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利。
2.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框基本特征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取得、长期占有,规划管控、内部流转。
3.202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对于农村宅基地来说,其权益可以分为三个“权”:所有权、使用权、资格权。其中,所有权归集体,资格权归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而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的只能是使用权。
#普法行动# #每天微习惯打卡#
★2020年7月3日起,所有农村建房需求均要☞“先审批、后建设”,☜
★“未批先建”造成乱占耕地的,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予以拆除。
★村民拟建房屋的,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对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规定的,应当依法批准并发给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给予答复。
农村不让建房?新土地管理法通过了,不必担心宅基地批不下来!
专注征地拆迁的 北京史西宁律师 2020-10-10


土地权利已经完成,而且住宅用地的权利工作也将在2020年全面改善,在此之前,农民最大的感受无疑是“农村不允许盖房子”,当然这只是一种错觉,只是由于上一个国家的土地权利确定后发现的一些乱像,所以不知道怎么下一步,你的审批自然是难上加难。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总结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流程。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明确申请审查程序
①农户提出书面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②村民小组讨论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级组织审查。
③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组织终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二)完善审核批准机制
④乡镇受理审核
乡镇政府亚奥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动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意见。()多部门内部联动)
⑤乡镇政府审批
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鼓励地方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一并发放,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⑥县级政府备案
乡镇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三)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
⑦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
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
⑧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
经批准用地建设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⑨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
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⑩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史律师提醒∶
大家都知道,以前建农村房子是一件很普遍的现象,一般房子里有钱的都是需要重建或重建房子的,因为以前的瓦房实在不敢恭维,建房子的时候去的手续也很简单,一般只是向村子打个招呼,然后就可以施工建房子了,但是随着土地和宅地的确权工作的推进,房屋被超占领,有很多房子,擅自改变农地的性质建造房子,发现国家的土地资源被大量浪费。
因此,一些村子基本上都是利用住宅区控制,而另一方面,住宅的批准却很难,很多农村的住房都浪费了土地资源,去很多城市打工挣钱,所以国家也制定了很多对策,比如资源有偿退出农村土地和宅地的承包权,可以向不想留在农村的农民舍弃农村土地,当然不能建几个房子建设的农民也有新的方法。
通过了新的土地管理方法,在一个家庭的基础上,这一项政策实行,其中有为农民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只要家里没有宅地,没有特殊情况,各村就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迟申请宅地。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的要求,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不得随意改变。
要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做好与户籍管理的衔接,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
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再次将“合村并居”这一问题展现在受众面前。
而2020年受“合村并居”影响比较大,“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流转相关权益,探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退出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资产股权的具体办法”表示,“合村并居”在经历了暂停后即将恢复。
所谓的合村并居就是把相邻的村庄拆除,农民合并搬到新的社区,而空出来的土地在经过复垦后重新使用。
合村并居适用的前提是针对一些空心村,其发展落后,运转成本过高,村里的建设滞后且重新建设的成本高,造成村庄的公共服务差,生活水平低等。为了改善村民的生活水平为进行的拆迁行为。
合村并居的初衷是好的,可是为什么山东在发展合村并居时争议那么大,并被叫停了呢。这是因为当地在进行搬迁拆除时没有充分考虑农民的意愿,使用各种强制手段迫使农民搬迁,从而让好好的合村并居成为了人民诟病的政策。以至于在后续的发展中被暂停。
事关所有农村人,涉及合村并居、宅基地和居住环境等多个方面。2021年山东“三农”工作重点任务来了,山东的农民们将在以下11个方面受益(个人解读)。
1、脱贫工作;
比如农村“五保户”帮扶和危旧房改造等工作;
2、涉农规划;
科学编制各项有关“三农”规划,包括宅基地、农业用地和村庄布局等等, 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合村并居)。
3、确保粮食稳产稳增;
实施各种激励和规范粮食生产的措施,比如济南黄河北济阳区的部分农田实现了“保姆式”托管,让“田管家”打理农田,农民们省时省力更受益。
4、抓好种子安全和耕地保护工作;
现在农民们种地几乎没有自留种子的了,播种前都是去种子公司买种子,所以买什么样的种子对能否增产意义重大。再就是咱们山东要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严格保护耕地。
5、培育农业全产业链
个人理解:农业从种子培育到种植管理,再到收获和初成品加工,最后到市场销售,实现集约化和数字化。就是要帮助农民(企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探寻市场规律。比如今年大葱贵,如果明年都种大葱,明年指定大葱便宜,帮助农民规避风险。
6、农村精神文明;
比如农村文艺演出巡演,红白事等活动要移风易俗改革等等。
7、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这个很好理解了,让农村的水更清(前提得有水啊,旱得“吱吱叫”)树更绿,天更蓝。
8、乡村建设;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比如兴修水利,改造厕所和安装天然气等等,持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这一点比较好,尤其是北方地区,近年来干旱加剧,灌溉庄稼几乎都是用的地下水,地表水资源欠缺。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弱小城乡差距。
9、 加快农村安置房建设
涉及城市用地拆迁和合村并居拆迁后的安置房要加快建设。[赞][赞][赞]
10、农村改革
咱们山东为了推动乡村振兴,一直在改革。比如去年(2020年),商河开出济南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有了这个证书,农民可以继续享有原村集体的“三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以上权利的合法继承权),继续按原标准享有各项惠农补贴、扶助政策等。
11、乡村治理
传承“莱西会议”精神,这个涉及高层,我们不过多讨论。
总之,全国农业看山东(产值第一),山东农村数量多(行政村最多)。山东的农民更是承担着国家的种粮大计(华北平原是重要的粮食产区),是全国农民的榜样(山东人实在)。[呲牙]#农村# #农民# #山东头条#
宅基地谁负责审批?一文全说清!
最高审判参考
宅基地是广大农民朋友的居所, 因此国家对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十分严格。纵观我国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的变化,大体历经了五个发展阶段:
一、宅基地使用权一般由生产大队或公社管理委员会批准。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1962-1984)
1963年《中共中央关于各地对社员宅基地问题作一些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社员需新建房又没有宅基地时,由本户申请,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由生产队统一规划,帮助解决,但尽可能利用一些闲散地,不占用耕地。必须占用耕地时,报县人民委员会批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社员,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和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建房需要宅基地的,应向所在生产队申请,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生产大队审核同意,报公社管理委员会批准;确实需要占用耕地、园地的,必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宅基地使用权由镇(乡)人民政府审批(1985-1986年)
1985年《村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村镇居民使用宅基地,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核定建设项目的建址和用地范围,并办理用地手续。住宅建设,由村民委员会根据居民的建房申请提出年度计划,报镇(乡)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告。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必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由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镇(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准建证件,领证后方可建设。
三、宅基地使用权一般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批,占用耕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中发〔1986〕 7号),规定农民盖房占用耕地、园地,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分别报县和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1986年《土地管理法》明确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宅基地使用权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1999-2019年)
1998年《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五、宅基地使用权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批(2020年起)
2019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的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将宅基地审批权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至乡级人民政府大大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时间。
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故宅基地审批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该类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批准。
另一种情况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宅基地审批制度如此设计,主要是希望农民建住宅盘活存量为主,且为确保耕地保护红线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因此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农转用审批不具备下放条件。
最高法裁定: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当事人并非案涉房屋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作建造案涉房屋,并未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无权获得相应赔偿。
(2020)最高法行赔申872号@建筑房地产法律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商丘头条#【家里多出的宅基地有偿回收?商丘一县回复了】
网友留言
在一户一宅的政策下,我家因继承长辈宅基地,多出两处宅基地,想咨询一下会如何处理,是有偿回收,还是无偿退出,还是可以继续使用?
夏邑县委督查室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处理如下:
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超出部分收取宅基地超占费或退还村集体。 2015年国务院批复全国34个县、市、区开展宅基地相关改革,河南长垣是我省唯一试点县;2020年全国批复104个县、3个整市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河南省获批复市县为巩义市、长垣市、孟津县、宝丰县、新县五个县市区,夏邑县不在试点范围,未开展此项工作。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实施“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违规违建的房屋将如何处置?
大家都知道,2020年将是“棚改”拆迁的“收官之年”,这是不是意味着农村后面就不会拆迁了呢?其实不然,那么,2021年农村房屋拆改新规是怎样的?哪些房屋将被拆除回收?
#我要上微头条# #我要上头条# #我要上头条# #广州# #广州头条# #深圳# #深圳头条# #农村# #三农#
一、2021年农村房屋拆改新规是怎样的?
1、根据“十三五”的规划,所有的城中村、危房以及城镇棚户区的改造工作都将在2020年基本完成。据悉,在此以后就要对棚改的范围和判定标准对应提出新的界限。2021年农村拆房新政策目前基本已经确定下来。
2、据了解,农村宅基地搬迁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宅基地证上有名字的人都有分配房屋的权利。目前一般有两种安置政策,即按人口或按土地、住房面积安置,看当地安置单位如何制定这个标准,没有户籍的一般无法参与分配。通常是按照户口本上的每人平方米数的补偿标准来划分,但要看各地的实际标准。
3、如果村民居住的房屋正在被征收拆迁,被拆迁农民朋友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同等价值的产权房进行置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如下:(被拆迁房屋单价合并为同一面积新建多层商品房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基本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拆迁住宅房屋的,还应补偿过渡期间的设备转让费、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费。
二、2021年农村哪些房屋将被拆除回收?
1、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有些人不是农业户口,但在农村有房子,这些人的房子占用了很多土地资源,但是大多时间并无人居祝这种现象也属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在土地确权以后,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这种房子将被列入拆除对象,土地也将被收回。但是各地的执行力度不一样,具体要看当地政策来。
2、违反一户一宅房屋
国家明确规定一户一宅制,但是有些居民却有两处住宅,或者两处以上住宅。如果违规修建房屋、一户多宅,而又不愿意为多出的宅基地缴纳一定的税费,那这多出来的房屋就属于违建房,将会被国家收回处理。
3、宅基地大小超过标准面积
一般情况下,国家规定,一户一宅、一宅的宅基地大小不能超过当地标准。特殊情况除外,比如说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米,但也必须要走正式流程拿到审批文件,否则也视同于违规建房。如果房子不符合特殊情况,而又超出了这个面积,那就需要缴纳一定的税。如不缴纳,多出的土地也会进行回收处理。
4、三年无人居住的房屋
对于农村而言,很多人都是外出务工,有些家庭也是举家出行,随着经济的提高,在城市买了房安了家,老家的房子无人居住,这种城市安家多年不回家的房屋,或将面临土地被回收处理。
5、房屋主人去世后没有继承人
在农村中还有一种房子会被国家拆除回收,那就是房屋主人已经去世,且没有继承人。当然,这样的情况在农村还是比较很少见,除非老人没有孩子才会这样。
6、未批先建的房屋
现在农民自建房审批程序比较严格,必须要先经过批准,否则不能建房。一些农民可能急于建房,在手续还没有完全办好的情况下,就自作主张开始建房,这就是未批先建,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出现未批先建的情况,有关部门可以要求农民停止施工,严重的也可能面临拆除。
7、占用耕地建房
耕地建房在农村很普遍,农民私自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都是不允许的,因为承包地是耕地,不能用来搞建设。现在各地严查农村自建房,一个重点任务就是摸排清楚农村占地建房的情况。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占地建房,目前的处理方式并不一致。对于早期、时间较长的,目前是排查;针对近期新增的,尤其是7月以后新出现的,很多地方都要求进行拆除。
8、私自修改审批的房屋
农民拿到了建房审批,盖房子时就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要求进行,像房子的高度、层数、层高、建筑面积等等,都必须符合审批给出的规定。如果在审批通过以后,自己私自修改相关要求,一旦被查,也将要面临拆除处理。
9、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农民自建房都是找村里的施工队,没有专业资质,凭经验干活,对安全问题也不重视。在建房时,有的农民为了省钱,在盖房时不该节省的地方,也总让省着盖,比如钢筋、水泥用量不足,地基打得不够深等等,导致房子存在安全隐患。对于这样的房子,一旦发现,就会拆除,从而消除安全隐患。
总的来说,2021年正在面临拆改的农村房屋还是会按照以前的规定来进行赔偿,另外,对于违规的房屋也会依然进行拆除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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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能不能确权登记?#土地确权#
自然资源部予以了答疑解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明确要求,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上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0年7月22日印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 )
本文2020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0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红头文件)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