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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1人处罚扣分标准2020 超载1人处罚扣分标准2021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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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超载1人处罚扣分标准2020,超载1人处罚扣分标准2021小孩)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宿迁...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超载1人处罚扣分标准2020,超载1人处罚扣分标准2021小孩)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宿迁头条#2020年12月20日14时47分,泗阳交警大队城西中队民警巡逻至泗阳县众王线时发现谢某驾驶苏NKH030K小型轿车有超载嫌疑,经查,该车辆核载5人,实载7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曝光台##百日会战#

河南高速交警全省联动开展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治理

拼车包车集中出行存在的风险隐患突出,尤其是超员载客违法行为极易引发多人伤亡事故。为进一步加强拼车包车交通安全重点监管,1月30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和总队党委关于防范面包车事故的工作要求,即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严管严查7至9座面包车、商务车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密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全力守护春运平安。

【突出重点专项治理】一是明确重点车辆。此次专项治理将核定载客7座、9座的面包车列为重点车辆。二是紧盯车型特征。严查上海大通、依维柯等空间大、载客多的面包车,粘贴深色太阳膜、安装窗帘等车窗封闭严实的商务车和载运养护施工人员的面包车。三是严查严重违法。重点查处超员、疲劳驾驶、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摸排分析】各地结合实际健全完善走访摸排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一是掌握出行需求。提前组织警力深入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施工单位、工业园区等集中用工企业,走访摸排外来务工人员情况,摸清交通出行需求,建立交通出行信息台账,汇集掌握相关人员数量、来源流向以及出行方式等信息。二是综合分析研判。利用集成指挥平台、智能卡口、联网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等数据资源,多维度分析辖区拼车包车通行时间、路线等规律,找准交通安全风险点,紧盯管控短板和管理薄弱环节,针对性动态调整勤务,靶向施策,精准打击。三是共享通行信息。与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等部门密切对接,及时掌握务工人员“点对点”包车出行信息,做好沿途服务保障,引导教育驾驶人杜绝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行为。

【集中开展缉查布控】密切关注公安部交管局梳理排查出2020年以来因超员违法被处罚过2次以上的10.8万辆7至9座面包车、商务车及驾驶人信息,依托集成指挥平台进行重点查缉。一是对照梳理分析。各地加强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的应用,对照部局缉查布控信息,梳理分析需要加强重点管控的车辆和驾驶人清单,制定针对性排查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措施。二是开展警示提示。全面梳理本地因超员、非法营运被处罚过的客车和驾驶人信息,对重点客车车主和驾驶人通过电话、短信、交管12123APP平台信息等方式,开展点对点警示提示,加强针对性交通安全教育和提示。三是依法从严查处。依托执勤执法站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集成指挥平台报警提示的,及时布控拦截,重点检查车辆是否存在超员、疲劳驾驶、非法改装等行为,存在非法改装的,一律督促恢复原状,涉嫌非法营运的,一律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从严查处,并及时跟踪处理结果。

【联合开展路面查控】与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健全完善通信联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并将3015辆2020年12月1日以来涉嫌非法营运(经常跨2省以上、通行距离超过200公里、夜间及凌晨通行天数超过10天、固定线路往返4次以上)的7座以上小型客车,通报本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重点监管。一是严查非法营运。深入分析7至9座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的规律特点,结合违法查处地、行驶轨迹等信息特别是近年来因非法营运被处罚的车辆信息,摸清非法营运车辆的集聚点、时间、行驶路线等特征,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突击整治。二是强化路检路查。依托收费站、服务区设立联合执法点,强化对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集中查处超员载客、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形成对非法营运包车、超员载客拼车的严管高压态势。三是把控时间节点。针对春节前返乡(1月28日至2月10日)、节后返程(2月27日至3月8日)两个重点时段,加大执法力量投入,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切实掀起浓厚整治氛围。四是严控驶入关口。各高速交警部门联合辖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重点加大对7至9座面包车、商务车的检查力度,坚决防范违法超员的客车驶入高速公路。

【有奖举报超员车辆】有效举报七座以上客车超员,最高奖500元。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发挥警民共建共治共享作用,有效消除客运车辆超员安全隐患,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在春运期间继续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大中型客运车辆、七座以上面包车超员违法有奖举报活动。群众在省内高速公路出行中发现以上车辆超员违法的,可以通过河南高速交警报警服务电话0371-68208110、举报短信13633719780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每起违法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被举报的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每起违法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①

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勇通讯员杨军政

湖南株洲交警发现一面包车内人头攒动,有超员嫌疑,随即将其拦停。

经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6人,超员7人。

据了解,驾驶人张某向乘客收取一定费用后,负责载客前往云南。

民警对张某及车上乘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现场组织将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驾驶人张某、车辆所有人葛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涉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将移交当地运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夜新闻12.19】2020年12月19日、湖南高速交警#我要上头条##警方提示#

【#长沙# 实习期开货车在高速上侧翻 车上还坐着儿子!】2020年12月30日,长沙绕城高速黑石铺大桥路段,实习期的女驾驶员开着轻型货车上高速,因操作不当侧翻到应急车道,车上钢筋洒落一地。车上还有未取得驾驶证的儿子,所幸没有人员伤亡!驾驶员将面临实习期上高速罚款200,货物超长记一分罚款100,超载记6分罚款1000!#湖南交警提醒# 实习期上高速驾驶,必须有驾龄3年以上的驾驶员陪同。

安徽合肥高速交警发现一小型客车车内人头攒动,疑似严重超员,立即将其拦停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37人,超员516%。

驾驶人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目前,案件已办理结束,下一步将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待驾驶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夜新闻12.6】2020年12月6日、安徽公安交警在线#我要上头条##爆料#

【今日起,河南全省严查!】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重点管控,严防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导致的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决定自4月1日至7月9日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据介绍,自去年11月河南高速交警总队部署开展治理客车超员行动以来,全省高速交警共现场查处超员违法1.41万余起,非法改装4400余起。不过,群众搭乘拼车包车出行需求旺盛、有超员和非法改装历史违法记录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次数频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

“百日行动”哪些车辆和哪些违法将被严查?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紧盯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交通安全执法管控不放松,严管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载客、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紧盯面包车和依维柯、上汽大通、江铃全顺等“大车少座”客车严管严查不放松,严查超员载客、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紧盯养护施工车辆安全监管不放松,严查客车违法载货和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说,清明节、劳动节假期期间,针对私家车、拼车包车出行集中的特点,将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加强交通秩序管控和违法查纠,及时消除路面动态风险隐患。整治期间,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全国统一行动日。特别是4月2日至6日、4月30日至5月6日,全省高速交警组织开展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严防拼车包车肇事肇祸。

发现违法超员的,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一律开展不少于1个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一律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一律录入缉查布控系统严查严管,对涉嫌非法营运的,一律移送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此外,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大中型客运车辆、七座以上面包车超员违法有奖举报活动,群众在省内高速公路出行中发现以上车辆超员违法的,可以通过河南高速交警报警服务电话0371-68208110、举报短信13633719780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每起违法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被举报的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每起违法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河南高速交警特别提醒说,车辆超员载客危害非常大,超员会导致车辆超出其核载重量,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超员容易导致车辆爆胎、失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车内超员乘客,没有座椅和安全带等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是首先受到伤害的人员。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不开超员车,拒坐超员车,监督超员车,从我做起。

重要提醒

根据2020年10月29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的通告:

2021年清明假期(自2021年4月3日0时至4月6日6时),河南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对违反高速公路禁限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河南高速交警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

1.清明假期期间,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提前规划行车路线。

2. 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企业,应当主动到加油 (气)站所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报备车辆信息,经收费站核对信息后,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配送目的地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配送车辆应严格遵守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网页链接

灵山首例!“黑校车”超载18人,幼儿园司机和园长被刑事立案

近日,灵山县公安机关对幼儿园司机黄某坚和幼儿园园长伍某锋涉嫌危险驾驶案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两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目前已移交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该案件是灵山县首例

由于使用“黑校车”

幼儿园园长被依法立案侦查

各个幼儿园园长们需引以为戒

2020年11月20日,灵山县三海街道某幼儿园司机黄某坚驾驶小型面包车搭载一车学生,沿着国道359线行驶至独岭村委路口时,被灵山管理大队民警拦停。经检查,车上竟然载有26名驾乘人员,其中幼儿园学生为24人,老师1人,司机1人。

但是,这辆小型面包车核载人数仅为8人,已经严重超载,并且该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属于“黑”校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当场扣留桂N5XXX3小型面包车和对车上的幼儿学生实行安全转运之外,黄某坚还被灵山县公安机关处以记6分,罚款10150元的处罚。

面对警方的讯问,幼儿园园长伍某锋表示,黄某坚是其聘请来开车接送幼儿园学生的,也知道黄某坚持有C1E证但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

根据公安部《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规定,黄某坚实施“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的行为,伍某锋实施“指使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均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等待两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校车使用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

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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