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以案普法:药店免费发退烧药被抢,老板怒斥看客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黑龙江牡丹江,一药店老板免费为大家发放退烧药,很多人排队领取,万万没想到,一男子突然伸手抢了一把,随后扬长而去,令药店老板寒心的是,排队的人群中,无一人帮忙制止男子,致使退烧药被抢,药店老板气的怒斥“给你们啥啊!拿命给你们呢?”
1、疫情管控措施调整后,各地的退烧药都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有人乘机涨价,大发国难财,也有人免费供药,温暖人心,比如本案中的药店老板,直接免费发放,但是每个人都限量,为的就是将药送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中,可偏偏,出现了一些不守规矩的人,比如本案中动手抢药的人。
老板的意思也很简单,我是免费为你们发放药物,那么你们就应当帮我制止一下抢药者,毕竟药损失了,是损害了大家的利益,可没想到的是所有人都无动于衷。
2、事实上,药店老板的行为属于一种无偿的赠与行为,按照《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一经生效,便不得随意撤回。
在本案中,老板发出赠与的要约后,消费者排队领取,视为对要约承诺,所以双方而合同真实有效。
现在发生有人抢药,旁观者置之不理的情况,药店老板是否能够以此要回已经赠与的退烧药呢?
毫无疑问是不能的,因为赠与合同一经生效,便不得随意撤回,除非是附条件、附义务的赠与。
但个人认为,纵使老板不能撤回赠与,旁观者也有阻止男子抢药的义务,理由是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现在药店老板是免费为大家送药,做为获得利益者的旁观者,自然要履行好各自的义务,其中就包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维护现场秩序,可现在的情况是,大家只想享受权利,却不履行义务。
3、虽然药店老板是免费赠送退烧药,但男子未经老板允许,就直接上手抢的行为还是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药店老板在报警后,是可以对男子进行处罚的。
此外,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就本案而言,纵使公安机关对男子行政处罚,药店老板也可以要求男子退还所抢的药物。
最后,疫情当下,谁都有难处,万万不要让难处成为你违法犯罪的理由。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药店免费发退烧药被抢 老板怒斥看客# 头条热榜#律师来帮忙# #我与宪法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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