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天镇县(天镇县人口)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山西天镇县,男子庞雁冰因在公众号替山东一位车主发声质疑交通执法部门违规执法,被山东沂南县公安部门跨省抓捕。
据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报道,庞雁冰被抓,源于他去年在公众号上发布的三篇文章:
《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交通执法太厉害,上路追车还打人》
《向山东省沂南县县委书记侯占夫反映交通违规上路追车导致车祸,恼羞成怒当派出所面抢手机打人》
《致信山东省临沂市委书记任刚,沂南县政府官官相护说瞎话办假事敷衍老百姓,请严惩》
报道透露庞雁冰律师的说法:三篇文章内容是庞冰案在2022年8月23日,接到微信网友苗某反映所写。
苗某向庞雁冰反映:自己当天驾驶汽车在205国道沂南县双堠镇段行驶,途中看到路中间有很多交通执法人员,旁边停了一辆大货车,苗某刹车不及,追尾货车。
苗某拍照、拍视频,认为交通执法人员违规上路追车,车辆停后执法人员没摆放安全提醒设施,导致追尾,双方发生争执。
庞雁冰根据苗某的反映,及发送的视频和照片,写了前面三篇文章。就是这三篇文章,让山东沂南警方在今年初,跨省来到山西对庞雁冰进行抓捕。
目前他已被带回山东沂南县看守所关押,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罪。
据庞雁冰律师的意见,庞雁冰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他认为:
(1)庞雁冰发布的内容以现场视频和照片为主加上评论性文字,没有编造或散布虚假信息。
(2)庞雁冰在发布前多次提醒苗某“必须说真实事实,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尽到了注意义务。
(3)庞雁冰发布的文章目的在于监督执法善意,没有寻衅滋事故意,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4)政府部门对于庞雁冰的善意批评应予以包容,不能轻易因言入罪。
(以上内容根据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报道,提炼)
@法律有道
报道发出,引发网友的质疑:
1、网上发文章怎么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形式,《刑法》二百九十三条做了列举式规定,分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但寻衅滋事罪不仅限于上述四种情形,针对网络上的行为,也有构成寻衅滋事的可能。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两种网络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形:
(1)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所以如果发布的文章,有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在网上发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则可能构成犯罪。
2、庞雁冰的文章是否构成犯罪?
目前警方尚没有通报具体的案情,所以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和情节还不得而知。
但是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要构成刑事犯罪,最基本的要求是“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
结合前面的《解释》,庞雁冰网络发文,要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则必须有辱骂或恐吓,情节恶劣会者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同时要造成严重的公共秩序混乱,才能认定犯罪。
根据报道反映的情况看,庞雁冰的文章没有辱骂或者恐吓行为,同时他也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资料撰写文章,并履行了提醒义务,主观上没有编造虚假信息的故意。
另外从三篇文章的浏览量来看,最高的一篇是七千多浏览量,点赞量一百九十多。意味着文章所造成的影响是有限的,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程度,是否达到了严重也值得商榷。
3、当然,目前媒体报道的内容仅是庞雁冰一方反映的内容,警方对此还没有进行回复。
如果警方能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庞雁冰造成的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严重,则成罪也并无问题。
4、群众关心庞雁冰的文章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其实是在关心自身的“言论权、监督权”。
大家担心的是警方滥用“寻衅滋事”,导致公民不能、不敢行使言论自由及监督权。
言论自由、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所以针对这样一起群众关心,又具有一定代表性和争议性的案件,警方应该接受群众的监督,规范行使警权,给出合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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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文质疑交通执法遭跨省抓捕# 头条热榜
#男子发文质疑交通执法遭跨省抓捕# 2月11日,山西繁峙县杨美荣收到快递,是山东临沂市沂南县公安拘留通知书,爱人庞雁冰因″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
庞雁冰1月30日,在天镇县吃喜酒时被山东沂南公安跨省抓捕的,事由是2022年8月23日,在微信公众号发文″沂南交警执法违规追车打人″,8月25日致沂南县委书记″沂南公安办案抢手机″,8月31日致临沂市委书记″沂南县政府办事拖拉,作风不正″,三篇文章阅读量7990,点赞125。后来,接到当事人苗某电话要被拘留,9月5日庞雁冰删掉了三篇文章。
沈雁冰职业是货车司机,兼职是山西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员,平时喜欢发表文章打抱不平,评论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
为此案有两个律师做公益不收费,他们调查后表示,庞雁冰没有提供虚假信息,此案不是涉嫌寻衅滋事。
纵览新闻多次沟通希望采访沂南公安局,得到的回应是案件正在调查,不便透露。
跨省抓捕大致情况就是这样,思索良久才决定用打抖的手发表,心里却在想着自己可能会被跨省抓捕。
我的老乡,我也是天镇县人,他比我大三岁,高中毕业,那个时候天镇县只有一中和三中两所高中。我们有50%的概率是校友。
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
山西男子网上发文质疑交通执法有违规 遭山东沂南警方跨省抓捕 警方回应案情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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