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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木水老人在厦门居住了几十年的房子,也不知怎么搞得,孙子沈林就成了房主。说起这些往事,老人也是一脸的无奈。
沈木水籍贯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农村,小时候因家里条件差,经常被同村百姓欺负。他发誓一定要走出山村,改变生活。20岁时沈木水应征入伍,因在部队表现出色,1965年退伍被安排到厦门市一家公司工作。
两年后,他与同村的徐美雀结婚。婚后,他们先后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但老两口一直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沈木水每月按时给家中汇款。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91年才有所改善。当时,除了大儿子继续留在农村,妻子、二儿子和女儿都先后来到厦门打工。由于经济拮据,他们一家四口只能挤在一个小小的出租屋里。
1997年,老沈所在的单位要进行住改房项目分配,沈木水条件符合。只是房款要交大几万元,这对于已下岗的沈木水而言,可不是个小数字。思前虑后,老沈最后拿出所有积蓄并借了3万元买下这套房子。之后数年,老沈踩三轮车、卖苦力,只要能挣钱什么活都干,紧紧张张的终于还清借款。可以说,这一套房子是沈木水大半辈子的梦想和心血,将来老两口安度晚年就靠它了。
2014年,老沈的大儿子提出要分家。当时大儿子一直在老家的村子承包鱼塘干农活,二儿子和女儿在厦门务工。女儿已出嫁,只有二儿子一家和老人同住。
老大提议把厦门这套房子分给老二,让他拿出50万来补偿哥哥和妹妹。但本就对分家有意见的老二拒绝了,他认为当初自己拿出好几万装修,这样分配不合理,再说自己也没有那么多钱。他建议把房子卖了,房款分成五份,父母及兄妹五人每人一份,这样也可以解决老人的生活问题。
沈木水对住了几十年的房子还是有感情的,这是自己拼死拼活挣来的,他舍不得卖。最后经全家人商议决定:房屋产权归老大所有;房子按当时行情作价90万,老大给老二及妹妹每人补偿30万;老沈夫妇则有权居住在房屋里直至百年,生活起居由大儿子负责照顾。但考虑到老大一直在老家务农,房子就过户到尚在厦门打工的孙子沈林名下。
至此,家是分了,但因为分家也搞得兄弟俩不睦。
老二认为房子当时作价90万,其实远低于市价,大哥的补偿款给得太低了,更不要说他还曾为房子装修砸进去了那么多钱。想当初,老大在老家承包了两个鱼塘,是老爸给的钱,鱼苗则是自己从厦门这边帮他抓的。现在倒好,鱼塘是他的,厦门的房子也是他的。老二觉得房子分了,兄弟之间的感情也伤了。
老大呢也觉得委屈,因为开始他说把房子分给弟弟,是弟弟不要才给他的,再说房子并不是白得的,他手头也没有钱,是以沈林的名义向银行贷了款,这才拿出60万补偿给弟弟和妹妹。
不管怎么说,沈林就此成了那套房子的新房主。后来,沈林带着妻子孩子也就和爷爷奶奶住到了一起。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分家不仅分了兄弟的情,也寒了父母的心。尤其是父母尚在,不是考虑怎么孝顺老人,而是思考自己的小家庭怎么获取最大利益,这是不是当下的啃老一族?我相信生活在这一时代的沈林应该理解他的爷爷奶奶,但对于分家的始作俑者老大,我真的是深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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