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性窒息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而且,窒息也是不存在的。”我指着尸体,说,“机械性窒息有九种方式:缢死、勒死、捂死、哽死、闷死、扼死、溺死、体位性窒息和胸腹腔受压。从尸体的表象看,除了哽死和闷死,其他都可以排除了。”——《法医秦明(全九册)》
性窒息,大家有过了解吗?
性窒息,顾名思义,就是一种通过窒息,来获得快感的方式。
部分性窒息追求者,采用捆绑的方式,使自己处于特殊体位,肢体无法得到正常供血,产生的麻木和幻觉。
还有一部分,直接用塑料袋套头,使呼吸道和外界隔绝,产生窒息感,陷入混沌。
无论哪一种方式,性窒息都是在死亡边缘游走,与吸毒无异。
没有人能够保证,窒息者在意识渐渐涣散的最后一刻,能够顺利逃生。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容易沉迷于这种“致命情趣”呢?
在不了解详情的人的想象当中,性窒息者一定是贪玩的人,再不济也是交友广泛,信息渠道丰富,“懂得太多”。
然而现实恰恰相反。目前发现的性窒息死亡案例,当事人大多来自贫困留守家庭,长时间独居,缺乏关爱。
而且性格内向,不擅长与人沟通。
他们往往是外人眼中的“老实孩子”。
所以每一起性窒息死亡发生后,亲属都会感到惊讶,无法理解,难以相信。
在他们看来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何时悄悄滑向了黑暗的深渊?
性教育缺失,是导致悲剧的根源。
在性教育方面,人们通常有三大误区。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什么都不讲,我的孩子就会保持单纯。
很多家长希望孩子保持纯洁,对所有涉及性教育的话题看做敏感词,闭口不谈。
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掩耳盗铃。
孩子对性知识的渴望,如同一粒种子对阳光的渴望。
就算你用石板压住种子,假装它不存在。
一旦揭开石板,你会发现,种子早已发芽,而且在石板的掩盖下,形态扭曲,奇形怪状。
孩子的性教育也是一样。越是得不到性教育的孩子,越不可能保持单纯。
尤其在网络时代。孩子缺乏正确的引导,只能凭空探索,一不小心就会被各种奇怪的信息误导,进入小众“圈子”,走上歧途。
这就是为什么,木讷的父母,养出的木讷孩子,更容易在某方面出现怪癖。
第二个误区:只要我把性看做一件肮脏的事情,我的孩子就会远离它。
有些父母没有对性教育闭口不谈,却把性看做一种肮脏的存在,大加贬损。
他们试图用这样的方式,让孩子抵触和性有关的事物,从而保持纯洁。
同样采用一个石板的比喻。假如用石板,压住一桶水,水会在石板的强势压制下,下降吗?
不,水只会以更激烈的方式溢出。
把“性”和“肮脏”两个字联系到一起的孩子,无法正视自己的生理需求,只能采用更激烈的方式来排解。
比如,在幻想中把自己当做被胁迫的一方,从而摆脱内心的道德审判。
久而久之,便
我写了一篇科普文章。性窒息游戏有多可怕?不要尝试!那是无底的深渊
许多人都不知道有一个“性窒息游戏”,但从搜集到的资料看,无论是“窒息游戏”还是“性窒息游戏”在某些年轻人的圈子里还是很流行,也偶见有人因玩这种游戏玩脱了而丧命的新闻,受害者甚至包括某些名人。
在美国,每年有多达1000人死于游戏窒息。事实上,由于衣不蔽体的死者首先会被他们的家人发现,出于遮羞的心理家人会首先帮死者穿好衣服,所以有很多会被当成普通的自杀事件。但这样的死亡对亲人和家属的冲击与伤害会持续许多年。
大脑是我们身体中最重要的器官,它的耗氧量也是排在第一位的,我们所吸入的氧气大部分都供应给了大脑以维持其正常活动。如果人为降低血液里的血氧饱和度,或者阻断大脑的血液供应,它会立刻处于缺氧状态。此时大脑会产生多巴胺和其它一些神经化学物质,人会产生短暂而激烈的欣快感,随之而来的就是眩晕和昏厥。有些人在玩窒息游戏前设计好了摆脱困境的办法,但大脑缺氧造成的昏厥会非常迅速,以至于你无法做一个非常简单的自救动作,接下来的后果将无法挽回。
所以,在任何时候都不要玩所谓的“窒息游戏”,更不要受朋友和情侣的诱惑,为了追求刺激令自己窒息,你不知道对方是否心存恶意,也不知道对方是否能及时挽救你。千万别拿自己的生命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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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劫财杀人沉尸,还撒谎是性窒息,他竟然还没死刑
摘要:
今天起来看到这个案子,
冷到骨子里去。
一个男人在得知附近一位女性离婚后,就伪称自己也已经离婚,伪造离婚证件追求女方,两人发生亲密关系后,他就着手准备实施谋杀。
冯冠军,山东淄博人。案发前是一家支行的司机,经常给领导开车。
我仔细看了一下这个案子,为啥脊背发冷,实际上,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从追求女方之初,目的就已经很明确,就是准备谋杀+害命了。
女方在2015年离婚,2017年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冯冠军。
女方经济条件比较宽裕,而且是负责给单位收房租的,相当于单位的出纳,经常会接触大笔金钱,我估计那时候阴谋的种子已经埋下来了。
总之两人从2017年认识以后,冯冠军各种追求她,甚至伪造离婚证,谎称自己已经离婚了,并骗取了女方很多积蓄。
女方——像山东淄博这样地方的女性,她们当然追求的价值观是所谓踏踏实实平平安安找人做夫妻,安度后半生,所以会比较执着地想和对方结婚,即使对方骗了自己的钱。
但冯冠军压根儿不想和她结婚,伪造假离婚证的事也暴露了,他就开始在网络搜索:如何把人弄晕?误食老鼠药
实际上,他已经网购了老鼠药4瓶。
随后就在当天,他就开始实施谋杀。
他在7月24日晚上,先是约女方出去野餐,继而骗女方喝下掺了红酒的老鼠药。
随后将女方勒死,用车运往附近的水库,再绑上他事先购买的杠铃片推到桥上丢弃沉尸。
而绑带、杠铃片、铁链等等,都是他在2个月前就已经事先购买好的。
他还用女方的手机转走了20万元。又用女方手机给家人发消息,说“要出去旅游,会联系不上”。
2018年年初两人才在一起,而5月份就已经在着手实施谋杀准备。
可见,他从头到尾,就是在做杀人越货的准备。
之后,失踪的女方遗体浮出水面,警方随即破获了此案。
令人吃惊的是,他大概是法制节目看多了,对法庭讲起了故事,说不是故意杀人,是在玩性窒息游戏的时候失手把女方勒死了。
面对检方提交的他购买老鼠药、下毒女方、提前预备杀人工具等等,他无法自圆其说。
但是,这么恶毒的一个人,伪造离婚证、骗取女方感情、蓄意谋杀还沉尸,最终竟然没有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死缓……
What?
Why?
有消息说,因为冯冠军的家属代为赔偿了80万元损失给死者家属,那,这就是传说中司法实践里的赔钱减轻买命吗?
之前玉林女护士杀人分尸案跟这个也差不多啊,也是两人有不正当性关系,女护士一方还陈述说男方第一次是强奸了她。女护士后来为了搞钱,把男方杀了。最后判死刑而且立即执行了。
冯冠军不是比这个女护士更恶劣吗!!!
听说死者家属在申请抗诉,希望抗诉能够启动成立。
太恶劣了!
性窒息
某年夏季的一天,某国某大学的期末考试正在紧张地进行中。早饭后,某女同学对同宿舍的舍友说自己头痛,不想参加上午的考试了,然后,就独自出去了。这一走,中午没有回来,晚上也没有回来,打她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次日,学校就通知了家人,并报了警。
聪明的警察利用手机定位,确定了该女同学的手机就在校园里,但是,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找到该女孩及她的手机。于是校长下令:全校师生在校园内进行地毯式密集寻找,不放过任何一间房子及任何一个角落!
如此忙活了半天,惊人的一幕出现了:该女生被吊在在一间久已闲置不用的屋子里,下身赤裸。
该女生的裤子、手机及手提包都完整地放在旁边,现场一点也不凌乱,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遗书。既不像他杀,也不像自杀。刑警在走访排查的过程中,某女生说以前曾经看到该女生独自进入过这间屋子。
最终,高明的警察根据该女生手指上的体液等信息得出定论:性窒息死亡。
性窒息,或称窒息性自慰,是一类性心理或性行为障碍的人采用窒息的方法所从事的性活动,当事人多在偏僻、隐蔽的场所,以一种奇异而主动的窒息方式引起缺氧,从而刺激其性欲、增强其性快感并达到性高潮。多采用绳索、长袜、围巾、领带、皮带、头巾等缢颈,或用橡皮囊,塑料口袋、面罩等罩住口鼻,造成窒息状态,以达到性满足。它是一种比较罕见的性变态行为,又称“色情自虐”。
性窒息的死亡在国内外都并非罕见,死亡原因多半由于采用的措施不当,诸如绳索滑结拉紧,垫脚物突然倒地等,由此造成吊颈时脚底没有支撑物,吊绳负荷加大,颈部受压加强,随之气道阻塞,窒息死亡。性窒息死亡,既非他杀,亦非自杀,而属意外死亡。因为性窒息虽属自己所为,目的却不是寻死,而是在窒息中求得性满足。他们进行这种反常性行为大多选择安全无人的时候和隐蔽场所,发生意外时很难被及时发现,所以极具危险性!
经验丰富的法医,经过细致的现场勘察及尸体检验,参考毒物检测结果,认定死者死于塑料袋套头及缢颈引起的机械性窒息,死者手腕处的绳索系自行捆绑,绳结系死者本人可以形成,死亡方式为意外死亡,从而断定这种意外死亡方式就是性窒息。
在《圣经》中,上帝用泥土造了金童亚当,后来,感觉亚当很寂寞,于是,又用亚当的肋骨造了玉女夏娃,这对金童玉女,很快偷吃了禁果,生育了很多后代。
所以,上帝造夏娃的本意:
一,真正的爱情存在于男女之间;
二,正常的性行为方式是男女性器官的接触。
现代心理学认为,正常的性行为是指成熟两性之间以生殖器性交为主的性活动,而异常的性行为则主要可分4类:
一,不以成熟期的异性作为性活动的对象,如同性恋、恋童癖、恋老人癖、恋兽癖、恋物癖等。
二,不通过生殖器性交的性行为,如露阴癖、异性装扮癖、窥阴癖、摩擦癖等。
三,以异常的条件作为性活动的前提,如施虐狂、受虐狂、恋尸癖等。
四,性别认同障碍,如易性癖。
其实,不论是正常的还是异常的性行为,目的都是为了获得性快感以达到性高潮。简单来讲,都不过是一种“性活动”而已,那些异常的性行为方式,一般来说都不是天生的,一般都是后天成长的过程中形成的,有些可以通过不断体验、强化正常的“性活动”方式而改变。
故而,在临床心理治疗中,我咨询同性恋、恋物癖的病人时,再三强调的几点就是:
一,自然界的基本法则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及“阴阳平衡——孤阴不生,独阳不长”。
二,性行为只是人们美好、复杂生活的一个小小的部分,不必过分关注之。
三,任何异常的性行为方式,一般都不是天生的,一般都是通过学习、不断体验而形成的,可以再通过不断体验、强化正常的“性活动”方式而改变。
四,异性的身体及心灵都是很美的,要逐步学会欣赏异性的美丽、美好。
总之,正常的性行为原本自然、简单、美好且安全,而一旦不意间习得异常的性行为,性活动就变得变态、复杂且可能致命了。
故而,在此,真诚期望每个人,此生,最好是按照上帝的美意,最好是遵循自然界的法则去爱人,去拥抱爱人!
2018年7月份,淄博市周村区38岁的冯冠军,用提前购买的绳索将情人王某勒死后,用铁链绑上杠铃片,连同尸体一起沉入水底,还用她的银行卡盗取20万元。庭审时,他辩称是双方玩性窒息游戏致其死亡。(来自:源点新闻深度)#男子勒死情人辩称玩性窒息游戏#
【一默说法】
冯某在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作为一家之主与他人保持婚外情关系已是不该,发生矛盾时不仅没有果断分手,反而用提前准备好的工具杀死情人,错上加错。下面来聊聊这个事件中的法律问题。
1,为什么法庭没有采纳冯某“玩游戏”致死的辩解意见呢?
从案件经过可以看出,冯某事前搜索怎么把人掐晕,老鼠药药性,并提前购买了绳索,老鼠药,铁链和锁具,侦查阶段也供述了杀人原因和经过,在庭审中虽然翻供,但是不足以推翻现有证据,法院依法认定冯某故意杀人有充分合法依据。
2,如果“性窒息”爱好者游戏中勒死对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是肯定的。性窒息爱好者对于游戏,只是出于追求刺激,和相约自杀并不一样,任何一方都没有放弃生命的想法,当然也没用积极追求对方死亡的想法。所以游戏中致人死亡的,只能说出于过失,具体来讲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也就是,一方应当预料到游戏中可能导致对方死亡,但过于自信能轻易避免死亡结果,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
3,一审二审均判处冯某死缓并限制减刑,是否恰当?
从法律上来讲,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并非所有的故意杀人案件都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般只适用于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的案件。但是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之间的判决尺度,并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存在灰色缓冲地带,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判定。
4,冯某辩护人在辩护意见中,也称冯某没有主观杀人故意,是在游戏中失手杀死对方,虽然并不违法,也符合“维护委托人利益”的职业道德,但是在本案中如此辩护,还是有些不当,并不能真正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反而有让法官认为拒不认罪的观感。
另外,刑事案件中,辩护人有独立辩护权,不需要完全和被告人意见一致,辩护人应该根据个人经验,独立进行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辩护,拖离基本事实进行辩护,并不能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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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默说法@一默说法
#男子勒死情人辩称玩性窒息游戏#
不得不说有时候钱真的能买命,凶手冯冠军家人赔偿了死者王香家人80万,这就是他能够被判死缓的而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因。
死者经过尸检胃内、肝脏都含有氟乙酰胺成分的老鼠药,说明生前被人下毒(老鼠药),而且法医经过尸检确定死者的死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被勒死的,试问谁玩性窒息游戏会先给对方说你喝点老鼠药我和你玩游戏?而且凶手和他的辩护律师连性窒息是什么,定义都没搞懂,竟然想拿这个理由给凶手脱罪,是不是在侮辱我们的智商?
况且凶手在杀害王香之前,把所有的工具都准备好然后实施他的犯罪目的,这就是有预谋的杀人,而且为了逃避惩罚对死者遗体进行了抛尸,那样闷热的夏天,死者身上有铁链杠铃都能从水库里浮起来,可见死者遗体已经处于高腐状态,对于遗体遗容的毁坏程度也是让死者家属难以接受死者判死缓的原因。
在二审时候凶手竟然辩称跟死者玩性窒息游戏,看来他内心中没有悔罪、认罪的意念,他也不是案发后自首归案,同时本身还存在盗窃罪等,这样的人根本没有从轻的情节,为什么只是死缓呢?
那就是文中说的冯冠军家属积极赔偿了王香家80万,所以这就是文章开头说的有钱真的可以买命。
现在我们提少杀、慎杀甚至不杀,但是这样罪大恶极的人不杀留着他做什么?
头条热榜
#男子勒死情人辩称玩性窒息游戏#2018年山东淄博某银行一名已婚男司机冯某出轨离婚女子王某,王某后来要和他结婚,他不同意就将她勒死后用铁链绑上杠铃片,连同尸体一起沉入水底,还用她的银行卡盗取20万元。后来女方尸体浮出水面被人发现报警。2019年6月一审庭审时,他辩称双方玩性窒息游戏致其死亡,一审法院判其死缓。2020年6月24日,山东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称,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12月26日,死者家人对此不服,要求法院判处对方死刑立即执行,目前已申请检方抗诉。这是一起婚外恋情引发的刑事案件,本文就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冯某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和女方玩性游戏而导致其死亡,他的供诉对案件性质有什么影响吗?我国刑法中有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两种罪行的刑期是完全不同的,因为行为人犯罪时候的主观状态是不同的,人身危险性就不同。故意杀人案件中,行为人是希望对方死亡而采取了加害对方的行为或他伤害对方后没有开展积极救治而导致对方死亡;而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行为人主观上是疏忽大意或是已经预料到危害后果而轻信可以避免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他没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主观状态。而本案件中,冯某是有预谋性犯罪,他自己用手机事先查询了杀人的方法也购买了作案的工具并亲自杀害了王某。所以他触犯的是故意杀人罪。男女在玩性游戏中一方不注意而导致对方死亡就是典型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案件发生的时候,双方都没有加害的故意也没有实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而是因为过于自信或疏忽而导致一方死亡。
其次,从量刑上看,冯某犯罪后他的家人代其赔偿受害人家属80万元,但没有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就不能对其从宽处罚。冯某不仅仅是犯了故意杀人罪,当他杀害王某后还盗窃她的银行卡取走20万元,数额巨大,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他还伪造和妻子的离婚证、私刻公司印章也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所以要对其进行数罪并罚。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罪行极其恶劣的情况。本案件中,冯某用残酷的方式结束了王某的生命还盗窃她的银行卡并用她手机给其家人编造谎言,其主观恶性大并在庭审中拒绝认罪。法院判决其死缓不足以打击犯罪分子,不能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利益。
冯某一开始就欺骗了王某,他说自己和妻子感情不好要离婚娶王某,王某相信了他的话才和其交往但男方后来又爽约了。婚外情能给当事人带来暂时的快乐但也会伤害两个家庭和更多的人。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的努力而不是对自己、对他人都抱着不负责的态度,这样做不仅伤害婚姻中另外一半还给他人带来痛苦。真心和诚心是经营婚姻的宝典,成年人不要为了短暂的快乐就迷失了方向。#头条法律金牌普法官第二季#
1个女网红在直播的时候,竟然有人扮作蜘蛛侠将其勒死在直播间[流泪][流泪][流泪]经过一番调查,这个女网红居住的楼层一共2女4男,她竟然和4个男士都有不可告人的关系,究竟是谁杀死了女网红?
美豆是一个直播,她租住在一栋单身公寓的1601房间,隔壁1602是女游泳教练张园,对门1604是公司行政经理赵亮,1603是她新交的公开男友王翔,1605住着18线小演员六子,1606住着宅男大学生小蒋[得意][得意]
这天美豆一往如常地进行直播,期间竟然有人穿着蜘蛛侠的衣服闯进直播画面,有毛巾将其勒死在直播间。正在看直播的有人报了警,开始还以为是恶作剧,不料到了现场才发现她确实死了。经过现场侦查,住在1603的王翔穿着蜘蛛侠的衣服吊死在卫生间,真像是先杀人再自杀的景象。
但是经过法医详细鉴定,王翔的死亡时间比美豆早了2个小时,加上警察赶到现场仅仅只用了8分钟,凶手肯定还没有离开这层楼,于是警察对同一楼层[红脸][红脸]
起初美豆直播也并不怎么火爆,直到有一次被她直播吵到无法入睡的张园推门进来理论,两个女人在直播镜头前大打出手,美豆竟然意外变得红火起来。王翔是美豆公开的男友,在人前很是恩爱有加,其实背后王翔拍摄了美豆与其它男人的不雅视频,趁着美豆爆红了赚钱了,就大肆进行敲诈。
赵亮是美豆的舔狗一枚,曾经和她有过少数几次床第之欢,但只能默默地退回到好邻居的位置。小蒋则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有着不良的性窒息嗜好,曾经被美豆多次挑逗却无法完成鱼水之欢,被美豆多次在直播中嘲笑功能不举。而六子则是曾经向美豆借过20000元钱,多次被其当众讨要很是没有面子[憨笑][憨笑]
经过调查,这个女网红直播时被杀害的案件极度复杂。
首先是美豆和赵亮约定好了要一起杀死王翔,由美豆提议王翔两个人直播时来扮演蜘蛛侠谋杀主播的戏码,在其同意后,故意让大家都买了蜘蛛侠的套装开派对。
当天趁王翔穿好蜘蛛侠的衣服后,赵亮用安眠药迷晕了他,将其勒死,再伪装成上吊自杀。
本来按照计划,赵亮再配合演直播这场戏,谁料赵亮早就对美豆起了杀心[笑][笑]
故意将这个计划告诉了小蒋,让她去直播间享受勒死美豆的快感,刚好还能发泄自己的不满,并保证反正一切都推在王翔身上。
于是,赵亮提前杀死了王翔,本以为是演一场假谋杀的美豆却等来了真心杀她的小蒋,最终丧命。
而同楼层的张园明明看见直播间的事情,却连个报警电话都不愿意打,还说奸夫淫妇死不足惜。六子则是自私地到美豆房间偷会了自己写下的借据,对其他事项不闻不问。
剧中有警员说道:其实这层楼里的每个人都是凶手。
我是@最爱宋词,读最美的诗词,品最燃的光影[来看我][来看我][来看我]这是电视剧《痕迹》里的一个经典案件,聚焦的正是如今乱象丛生的直播行业。
对于直播及网红,你有什么样的看法,是应该大力推广还是应该严格禁止[机智][机智]欢迎在评论区来讨论
山东淄博,某银行司机冯某,约情人王某野餐时,偷偷在食物中放入老鼠药,骗其吃下后,又用铁链将其活活勒死,并沉尸湖底。原来,冯某自称已离婚,并用假离婚证骗王某恋爱,但还是被王某发现了。于是,冯某杀害了王某,并拿走其银行卡取现20万。案发后,冯某竟称王某是死于性窒息游戏。#男子勒死情人辩称玩性窒息游戏#
【马律说法】
当谎言被拆穿时,冯某想到的竟然是杀人灭口,丝毫不顾曾经的感情。下毒后又用铁链将情人勒死,手段极其残忍。事后竟辩称情人死于性窒息游戏。真是年度最佳渣男了。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此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冯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冯某在杀人前便准备好老鼠药、铁链和哑铃片等作案工具,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在野餐时哄骗王某喝下,之后便用铁链将其勒死。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求主观上必须是过失。本案中,即使王某是死于性窒息游戏,冯某应当在此过程中,对王某予以救助,而非沉尸湖底。可见,冯某对王某的死亡并非存在过失,而是具有明显的故意。因此,冯某辩称过失致人死亡,显然太低估司法机关的智商了。
二、冯某抛尸后又拿走王某银行卡取现,如何评价?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王某死亡后,冯某将王某银行卡拿走并取出20万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也就是说,对冯某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三、冯某为何仅被判处死缓?
案发后,冯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80万,被害人家属虽然接受了赔偿,但并未对被害人予以谅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但没有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基于此,冯某并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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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马玉珍律师,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3)注释:2009年11月5日中午12时许,54岁的农民工匡纪绿从重庆江北赶回巴南区东泉镇双星村高石坎,为给住读的儿子送钱。家里正门、侧门紧闭,平时从来不开的后门却虚掩着。从后门进去,眼前一幕让他大惊失色:儿子匡志均身穿红色的花裙子,双手、双脚被绳子结结实实地捆着,脚上还吊着一个大秤砣,双手被挂在屋梁上,早已死亡。诡异的现场引发大众猜测,很多人认为这是灵异事件。后经法医证实,这是一起性窒息案件。——《法医秦明(全九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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