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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跨省的重婚疑案(七)
一个为人师表的法学硕士,因婚外恋,不惜欺骗法院,导演一幕背着妻子离婚的荒唐闹剧后,急不可耐踏上重婚之路,“合法”拥有双妻达两年之久竟无人追究,至今仍逍遥法外....
(本故事在我的微头条连载,每天更新一个新故事)
第七集 抗衡到底
1998年1月上旬,江阳区人民法院民庭庭长王智勇再次专程赶往重庆,希望大坪街道办事处尽快撤销罗斌的再婚登记,然而仍是无功而返。据罗斌书面给江阳区人民法院的情况说明称:1998年1月,我到重庆办理撤销再婚登记时,大坪街道办事处告知我,经请示渝中区民政局,已同意撤销我与刘梅的结婚登记随后、办事处再次要求我与刘梅出具同意撤销登记的书面材料,并要求我和刘梅所在单位加盖公章2月4日,办事处收回了我与刘梅的结婚证。2月20日上午,我到大坪街道办事处办理撤销登记手续时,办事处正式答复我:经办事处与渝中区、重庆市民政局的有关领导共同研究决定,认为我与刘梅的结婚登记符合条件,不予撤销,并退还了我们的结婚证。
法官跨省纠错两次均未果,重庆市民政部门和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各执一词,原因何在?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认为,“没有离婚判决的生效证明办理的结婚登记、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当撤销”;而重庆方面认为,罗斌是凭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进行的婚姻登记,符合重庆的婚姻登记条件,有错也是法院的错,与重庆婚姻登记机关无关,不予撤销。川渝两地在此问题上,各持己见,针锋相对,一拖至今尚无定论,一夫两妻也就理所当然地“合法”起来了。
丈夫居然“合法”拥有两个妻子,而无人追究,王丽岂能坐视不理?身为法学硕士的罗斌,竟然知法犯法却逍遥法外,泸州市司法界人士也为之哗然。1999年3月3日,泸州市知名律师一―泸州市五月花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先赋挺身而出,义务为王丽提供法律援助,以重婚罪依法将罗斌推上被告席。刘律师对这场官司充满信心:“我就不信这个邪,我这个法律专科生就要在法庭上会一会这个法学硕士,法律自会有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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