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合肥信用贷款无抵押(合肥市抵押贷款能贷多少钱)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坐标合肥,豪华标准,优惠5.9w,全款少三千优惠,需要我贷款,所以贷了10万,一年还完,利息1600,免抵押。保险按7000算,落地25.3左右不算利息。送膜,脚垫,原厂行车记录仪,600工时费,一次保养等等。外加医师福利的正常减免,保险可以减一点,送6次保养,等等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合肥的房子量价齐跌,不管你能否接受,事实就是如此。
自从高层把房子定性为风险资产之后,抛售的速度越来越快,聪明的人早就割肉跑路了。感谢那些认不清现实,挂天价的业主,掩护聪明人跑路,自己却在傻傻得等着有缘人。
所谓风险资产,就像基金和股票这样的,可以跌,房子抵押贷款额度也会降低,1000万的房子,可以贷 300万这样。
越来越多的城市放开限跌令,再不默许,开发商受不了,年底了,开发商急需回血,不得不让利保命。
这个趋势非常好,再坚持一两年时间,会有更多惊喜,给真正的刚需一点时间,给他们一些希望,等他们存够上车的票,才能上车。#合肥头条#
被银行抵押的阳光城檀悦,还敢不敢买?
目前,合肥市省府阳光城三栋楼备案已出,洋房3万,小高没显示价格。有意思的是,两栋洋房和G28小高楼栋的1-4层,清清楚楚显示粉红色,也就是抵押可售。
阳光城,还是那个阳光城!躺的那叫一个笔直,美元债、理财、商兑、供应商、银行等逾期,全面爆发!官司已经排到了明年的夏天
没想到吧,一个新一线城市合肥居然开始了房票买房,合肥包河区发布《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方案》通知:
凭安置房票购买商品房等产品
奖励凭安置房票购买商品房等人群!
房票持有期间房票票面金额不计利息!
房票等同于货币资金,可直接用于验资、冻资等。
房票不得提现、转让、买卖、赠予、抵押、质押等。
房票自开出之日起,兑付期限至同批次空号分房公告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被征收人在兑付期内主动放弃或期限届满未实际使用房票购房,应及时与房票出具单位办理房票退回、空号卡领取等相关手续。
这样的措施出台无疑对楼市是极大的利好。一方面直接货币补偿,钱会不会进入楼市不好说。另一方面提升包河、滨湖楼市的市场竞争力,滨湖楼市更加火热,而包河新盘相对较多,火不了但是能促进市场去化。
#合肥头条# 从去年到现在各地楼市火爆,到处全款买房,导致真正的刚需买房难度很大,很大原因与经营贷抵押贷有关,不利于楼市健康稳定。目前各地都在开始查抵押贷,通过这种违法操作买房要麻烦了!还是希望好好查查吧
#合肥头条#
如果买房遇到问题房应该怎么办2???
上一条微头条已经讲述了什么是问题房,同时也阐述了问题房的前两种情况,这次我们讲述接下来几种情况:
第三种情况:房子被法院查封或有担保或被冻结或有抵押的房子,这种房子基本上在不动产登记证书上是没办法看到具体信息的,如果买卖双方没有通过中介居间方,那么交定金签合同前一定要到房屋档案馆查询一下,有没有出现上述嗯情况。
如果是通过中介居间方签署的合同,一定要找一个正规口碑好的门店,让他们查清楚负责一点,同时合同上要求加入一天补充协议:产权人确保房子无抵押无司法查封,司法限制或司法冻结的情况,如出现房子交易前有上述但不限于上述情况导致房子无法交易过户,则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种情况: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被禁止上市交易的,一般都没有产证,但就是价格非常便宜。一般这种情况私下交易的情况居多,多是因为看中房子很便宜,双方私下签署协议支付房款,房子然后交给你。这种风险非常大,同时签署协议又不受法律保护。判断是不是小产权房,去到房管局查一下,有登记就没问题,没登记就要谨慎注意,还有房子交易都是有税票的,也都能查到。
第五种情况:房子过户了却始终住不进去,这种情况买房人很糟心,一般常见于法拍房居多,还有就是有租客租住的房子,有的房子虽然过户了到时房子有租客,租约很长时间,像这样的一定要让业主给租客提前15天告知并让租客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如果想要购买法拍房,一定要提前了解一下房子情况,有租客在里面居住的坚决不要,为了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这是简单列举二手房交易中的几种常见情况,同时欢迎条友们留言评论,我们共同探讨。@滨湖房产姐 @力哥房产 @泉哥说房产
最新消息!长丰阿奎利亚又有房产被查封!因业主房产被开发商抵押,一直无法办理产权证,这一批19套房产被法院查封,遭业主维权投诉!
虚荣心惹祸!
网曝,安徽合肥,用租来的马萨拉蒂接新娘,婚车被鞭炮燃烧成铁壳!
有网友评论:一朝虚荣,一世还债!
另一个更奇葩:无钱还债,用新娘抵押!
想当年,没钱!结婚用世交的解放车接的新娘!没有照相机,朋友带个“傻瓜相机”!新娘不要上下车红包,也没有“改口红包”,更没有“认亲红包(就是七大姑八大姨亲戚们叫一声一个红包)”一儿一女也已成家立业了。
现在的青年男女,结婚要房要车,还要求“没爹没娘”,“一言不合就离婚!”,是人心变了,还是社会变了,还是社会,人心都变了?
“本来让你自行处置房产,买家都愿意出400万,可你前妻不同意,现在司法拍卖才340万,怪谁呢?”。
安徽合肥的被执行人芮某因多笔民间借贷被法院执行,其名下有套住房被法院查封,该住房还被多次抵押给了银行。
最开始,法院是要拍卖房产的,但芮某的前期突然出现,提出要自行处置房产,法院同意芮某自行处置房产用来偿还债务。芮某也找到了买家,出价400万,并把钱交到了法院。但芮某的前妻却不同意,说这房子要为自己的子女办入学手续,不愿意卖了,并多次阻挠,于是法院将400万退回了买房人。
之后,法院按照程序对房产进行了评估和拍卖,拍卖了340万。但在拍卖期间,被执行人居然将房屋擅自出租出去,租期10年,收取租金10万元。
为了能交付房屋,法院在拍卖款中拿出10万元退还了租金,要求租客搬离,以便交付房屋。但租客刚刚搬走,芮某又搬进去住了。法院多次要求是芮某交房,但芮某都不理会。
在最近的一次执行行动中,芮某被带回了法院,在房屋现场,其前妻提出,这套房子值400万,现在才卖了340万,要求买房人再给40万元,但被买房人拒绝。
多次说服教育无果后,执行人员决定将人孙某移送公安,眼看法院来真的,夫妻两人赶紧配合交付房屋。
#执行君说法# #我的讨债故事# #普法行动#
债务人是否可以自行处置自己的财产?拍卖的房产被租出去了怎么办?。
第一、具体到本案,根据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自行处置的。法院首先同意芮某自行自行卖房,价格400万元,钱已经转入了法院账户,说明债权人认可这个金额,法院也审查了同意这个价格和交易对象。
但孙某后来反悔了,于是法院只能走司法拍卖程序,进行询价,之后确认起拍价。假如询价400万,法院可以280万元起拍,最终这套房子也只卖了340万,但这已经是不可重来的。
第二、孙某在房屋拍卖期间,将房产出租10年,收取租金10万元该如何处理?法院的处理还是比较柔性,在拍卖款中拿出10万元退给了租客。
根据执行若干规定,在法院查封后恶意租赁的,法院可以裁定涤除租赁权,要求租客交付房屋。也可以由买受人提起诉讼,从而解除租赁。至于租客和孙某的租赁纠纷另行解决。
但在实践中,一般是由买受人通过诉讼解决,具体到本案,在拍卖款中解决租金问题,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债权人同意,也是可以的。
第三、在租客搬走后,孙某又自己搬进去了,其前妻还要求买房人再给40万元都是不合法的。
最终,在交房还是移送拒执之间,孙某和前妻还是足够清醒,作出了对他们最有利的选择。
我是@执行君 ,专注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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