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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看法:高烧患者因过号与医生争执头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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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好,蓉蓉来为大家讲解下。明月看法:高烧患者因过号与医生争执头部受伤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2月16日上午,广东...

大家好,蓉蓉来为大家讲解下。明月看法:高烧患者因过号与医生争执头部受伤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2月16日上午,广东深圳,龙岗区的唐先生高烧39度在深圳坂田医院就医时,因“过号一分钟”被要求重新排队挂号,与门诊医生石某发生争执后,二人相互发生厮打,唐先生的头部遭石某用听诊器击伤缝了12针。

#在线看法#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逐步放宽,大量人群感染,发烧人群数量不断增加,出现了医疗挤兑现象,在深圳,出现了由此引起的医患纠纷。

据报道,起因是一位患者发着高烧排队就诊,只因人员数量比较大,没有听清叫到自己的号码,耽误了一分钟,过号一分钟,大夫拒诊,要求这位患者重新排队挂号,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大夫将患者打伤。

在这件事情上,有过就诊经历的人都知道,通常医院的就诊环境比较嘈杂,患者由于患病注意力不够集中,没有听清叫号,过号的情况常有出现,如果让患者第二次挂号,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已经挂号,支付挂号费用,大夫有义务在当天给患者看病。

一般情况下,患者在前往说明情况之后,大夫都会给予看病或者接下来会第二次重复呼叫,但这位大夫或许是因为就诊人数太多,心情比较烦躁,还是什么原因,直接让患者重新挂号,由此引发矛盾,大夫对事情处理不当是引起案件一方面原因。

虽然双方发生争吵后,是谁先动手打人,并没有详细报道,但据报道,双方打架造成患者唐先生面部血流不止,受轻微伤,石某持械打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石某殴打唐某,公安机关已经受理案件,估计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石某作为大夫,在从事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和患者发生矛盾,不应太过冲动,出现自己难以解决的纠纷,应当让医院有关人员解决,一方面,如果因为和患者的直接冲突,造成自己或者患者受到,即影医院的声誉,也影响后续其他患者的就诊。另一方面,自己直接动手,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还会因此失去医师资格,得不偿失。

医患纠纷的发生,既有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也有患者和医生个人素质的问题,加大医疗资源的投入,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同时建立医患纠纷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才能有效缓解并平稳解决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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