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日西西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是2013年7月18日提出来的。
2、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 各级党委职责包括: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下级党委和同级党委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督促检查,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等。
4、 各级政府职责包括: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安全生产科研和成果转化等的投入等。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