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3.790, 0.00, 0.00%)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鉴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包商银行简介: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商银行)于1998年12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28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成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包头市,现有员工8000多名。至2012年末,总资产达到202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18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45亿元。包商银行将继续推进金融创新,努力建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的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