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大连公交侧翻,刑辩视角:大连一载48人大巴侧翻致1死2伤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2月10日,大连一客运公司大巴车在渤海大道(大盐场路段)受雨雪天气影响发生侧翻致1人死亡,2人受伤。网传视频显示,一辆绿色大巴车横侧在马路上,另一部则前挡风玻璃因为事故被撞碎。侧翻的大巴中,有一名老人在他人的帮助下从车顶逃生。(来源:潇湘新闻)
在头条热榜上看到因交通事故造成1死2伤的结果实在让人痛心,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雨雪等极端天气下行车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安全。该起事故里面的法律问题我们简要分析。
首先,大连市金州区交警大队回应确有一人在事故中死亡,另有两个人受伤,已经送往市区内的医院。另外大连市区的降雪量已达到2到3毫米,路面结冰且湿滑。其他路段也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
其次,因客运大巴侧翻导致的交通事故而引发的法律关系,主要是客运公司、保险公司和乘客之间的法律责任。虽然乘客只买了车票,但是只要上车起步,那么客运公司与乘客双方之间就有了客运服务合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主张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如果是造成残疾的,还可以主张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有被抚养人的,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是造成死亡的,还可以主张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那么,客运公司与保险公司之前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依此规定,本案中的客运车辆只要购买了交强险以及商业三者险,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在范围内承保后,仍然不足的部分才由侵权人赔偿。
本案中造成了1死2伤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在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面,现在城镇和农村的赔偿标准已经一样了,另外在死亡赔偿金之外还可主张丧葬费用。
对于两名受伤人员,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是造成残疾甚至要医疗器械辅助的,出上述费用之外,还可以主张主张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如果有被抚养人的,还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后,入冬后因天气原因,驾驶车辆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还有车辆的保养等也要格外注意。对于私家车的,不管什么季节,建议购买合适的保险。#大连一载48人大巴侧翻致1死2伤# #大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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