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帅帅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行政级别二级,行政级别二十三级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行政二十三级对应的是乡科级副职级别。
2、根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国家级正职:一级;(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3、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八级至十二级。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5、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6、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7、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8、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9、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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