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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三一作文 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3、| 在要约问题上,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比如说要约的签订,要约特点、要约内容等。
4、我们说了这么多,但是,要约到底是什么呢?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5、 ▲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6、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7、 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
8、 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
9、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
10、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撒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11、要约不同于法律行为。
12、 一方面,要约是要约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经过受要约人的承诺,才能产生要约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即成立合同);而法律行为既包括单方的意思表示,又包括双方和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均可直接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13、 另一方面,要约作为意思表示的一种,其拘束力只体现在“不能反悔”即不能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上,而不能直接产生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而法律行为则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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